在Swift3發佈以後,Swift社群也訂定一些規範,包括如何命名我們的程式與API。以下是一些可遵守的規範:
・寫一個函式時,寫一個函式時,雖然我們只寫它一次,但會使用到它許多次,所以取名時盡量簡單,而且取個不容易混淆的名字。舉例來說,remove(at:)函式用來一處陣列中指定索引元素,程式碼在實際使用時長得像anArrray.remove(at: 2),既清楚也不容易混淆。若我們只寫anArray.remove(2),就不容易分辨是要移除索引2的元素,還是代表2的物件。
・如果可以,讓我們的函式名稱讀起來像是英文句子,以便之後我們在寫一堆程式碼後,一看就懂得這一小段的代碼是在坐什麼事情,也為我們之後的維護添加了便利性。
・最後,避免縮寫、簡稱或是無法容易看懂的字,那只會讓程式以後更難懂、更難維護,應該要避免使用,除非它是特定領域公認的字。